【有效】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印发《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县直企事业单位,驻略单位:

《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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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有序开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依据《国务院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是指镇和街道及其相互之间、村委会和居委会及其相互之间协作配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具证明、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县范围内办理镇街村居联审联办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部门单位委托下放到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向任何一个街道)党群服务中进行请,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应当予以受理。公安系统委托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各公安派出所同步遵守本条规定。

第五条  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原籍地以外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应当予以受理。

第六条  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居委会要本着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拓展联审联办事项范围。

第七条  按照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向原籍地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发出协助请求的,应当明确时限要求,原籍地应在时限内做出回应。原籍地可以申请变更时限,但应当与申请人和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提请各自镇(街道)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有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的,遵守法定和承诺时限的要求。

第八条  涉及调查、核实、踏勘、评审、评议、公示、测评等协助内容的,原籍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按时回复结果,并对原籍地工作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九条  原籍地未在时限内回复结果的,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可以催办,除特殊情况外,催办一次无果的,提请镇(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调,协调不一致的,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

第十条收到原籍地回复的,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要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并对本中心工作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结果分别加盖镇街联审联办专用章或村居联审联办专用章。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在出具结果的同时,将办理结果推送给原籍地。

第十三条  办理结果需要在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公示的,由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四条  县域外使用办理结果,需要原籍地对办理结果出具意见的,原籍地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  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原籍地配合人员在联审联办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协助办理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要及时完善《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登记表》《188bet体育平台_188bet亚洲体育-app*投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协助办理登记表》,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线上线下办件资料归集和档案整理。办件档案由受理申请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保存,原籍地负责归集、整理、保存协助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之间要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对接、交换辖区内联审联办资料,涉及县级部门单位系统资料上报和调整的,县级部门单位要及时介入,处理或协助处理到位。

第十八条  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要按月统计联审联办办件量,分办件量和协助办件量进行统计,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第十九条  各镇(街道)负责承担联审联办落实工作,要在人员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优化服务、宣传引导等方面给予重视。

第二十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综合管理工作,及时研判分析实施效果,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二十一条  各行业监管及委托下放事项部门单位,要为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主动创造条件、协调指导、提供保障、跟进服务。

第二十二条  县内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

第二十三条  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涉及行业监管工作的,原有监管责任不变。

第二十四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在联审联办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要公布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

第二十六条  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不受理镇街联审联办事项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十七条  部门单位拒不承认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模式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必要时,提请县纪委监委处理。

第二十八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工作年终考核。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印发前先期办理的联审联办事项参照本办法规定予以规范。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